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技監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權責如下: 一、農業重要技術案件之規劃及審議。 二、農業科技發展方案之審議。 三、農業關鍵性新技術引進及技術移轉作業之協調。 四、農業與學術界合作研究、委託研究案件之會核及協調。 五、提供農業科技研究發展之諮詢、服務及建議。 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交辦事項。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