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第四十二條所稱農業學校畢業,係指公立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中等以上學校農業有關系科畢業。所稱青年,係指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