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 32 條(零售市場之登記)
凡銷售農產品之零售市場,應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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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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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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