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農產品之交易不得壟斷、操縱價格或故意變更質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對市場交易秩序造成危害。
- 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市場交易秩序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