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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 6 條

  1. 1.農產品之交易不得壟斷、操縱價格或故意變更質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對市場交易秩序造成危害。
  2. 2.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市場交易秩序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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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這個法規是說,農產品的交易不能被一個人或一個公司獨佔,也不能故意改變價格或品質,以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此外,任何人都不能散布謠言或不實訊息,影響農產品的交易價格。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農民想要把他的蘋果賣給超市,超市不能強迫他只賣給他們,也不能故意降低價格,讓農民賠錢。同時,超市也不能散布謠言說這些蘋果有問題,讓農民的蘋果無法賣出好價錢。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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