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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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為農產品之直接零售者,以能證明其為自行生產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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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第20條的規定,農民如果要成為農產品的直接零售者,必須能夠證明自己是自行生產農產品的人。這表示必須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來證明自己的農產品是自行生產的。例如,農民可以提供自己的農作物種植及收成的紀錄,以及其他與自行生產有關的文件,來證明自己符合這個規定。
- 第二十一條第二款條文
-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 2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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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