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5

快速跳轉
  1. 1.前條第二款所定驗證證明文件,應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公告之國家或國際有機認證機構(組織)認證之驗證機構簽發。
  2. 2.前項證明文件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外國農產品經營業者名稱及地址。 二、產品名稱、批號及農產加工品有機原料含量百分比。 三、產品重量或容量。 四、進口業者或買方名稱。 五、驗證機構名稱及地址。 六、簽發日期。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第 5 條規定:「前條第二款所定驗證證明文件,應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公告之國家或國際有機認證機構(組織…」(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