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法 第 58 條(進口漁船、漁具等得免稅之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進口漁業生產所必需之漁船、漁具及漁業資材,為國內尚未生產或生產不足者,免徵或減徵關稅。漁業試驗研究機關進口試驗研究所必需之用品,免徵關稅。
- 前項減免項目及標準,由行政院訂定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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