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依漁獲物種類,區分作業組別及作業漁區如下;其示意圖如附件二及附件三: 一、大目鮪組:以大目鮪為主要漁獲物。作業漁區為南緯二十五度以北、北緯二十五度以南水域。 二、北長鰭鮪組:以北大西洋長鰭鮪為主要漁獲物。作業漁區為北緯十度以北及西經四十五度以西、北緯五度以北,不包括地中海。 三、南長鰭鮪組:以南大西洋長鰭鮪為主要漁獲物。作業漁區為南緯十度以南。
- 鮪延繩釣漁船應於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作業漁區內作業,不得逾越漁區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