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釋迦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 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本保險之保險期間為一年。但
主管機關
得依政策需求,公告調整之。
保險期間因釋迦樹體
所有權
或經營權移轉時,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保險契約終止,
要保人
並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
保險契約終止後,保險費已交付者,保險人應退還終止後未到期之保險費。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