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驗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 第 2 條

驗證農產品標章分為下列二類: 一、優良農產品標章:證明農產品經依本法第四條公告之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驗證合格,其規格、圖式如附件一。 二、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證明農產品經依本法第四條公告之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驗證合格,其規格、圖式如附件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