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物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輔導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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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定農業生物技術研發成果,包括下列四類: 一、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科技計畫第一期至第三期之研發成果。 二、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之研發成果。 三、農業生物技術領域科技計畫之研發成果。 四、促成生技成功投資案例計畫(農業部分)之研發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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