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 第 13 條
勞工保險局應按月編列本津貼統計表,按年度編具總報告,報請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第13條,勞工保險局應按月編列本津貼統計表,按年度編具總報告,報請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備查。這表示勞工保險局應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的統計資料進行整理,並每年向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提交相關報告。 參考資料範例:台灣勞工保險局官方網站所公布的相關法規文件或報表。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