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跳轉1條文原文2白話與解析編章節定位第 一 章 總則 §1開新分頁第 二 章 人事評議 §2開新分頁第 三 章 考試 §8開新分頁第 四 章 任用 §15開新分頁第 五 章 薪給 §36開新分頁第 六 章 就職離職 §41開新分頁第 七 章 差假、進修 §45開新分頁第 八 章 考績獎懲 §50開新分頁第 九 章 退休、資遣、撫卹、保險 §68開新分頁第 十 章 附則 §81開新分頁📚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第 五 章 薪給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第 40-1 條(刪除)用 AI 讀這條用 Perplexity 問用 ChatGPT 問用 Grok 問匯出 PDF加入書籤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白話解讀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對照台 0摘要全文要件⊞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專注閱讀 + 對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