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及縣 (市) 之會務委員初選小組之任務如下:一、審查會務委員候派人之證件及資料,並就符合資格者依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之規定評分。 二、將審查評分結果,依中央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核定名額按分區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加倍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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