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辦理前條第二項規定灌溉水質之基準值檢測方式、品質管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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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辦理前條第二項規定灌溉水質之基準值檢測方式、品質管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參考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明定前條第二項規定灌溉水質之基準值檢測方式及品質管制之準則,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定之。
參考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明定前條第二項規定灌溉水質之基準值檢測方式及品質管制之準則,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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