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輸入、輸出時,應由海關查驗物證相符,且由輸出入動植物檢驗、檢疫機關或其所委託之機構,依照檢驗及檢疫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檢驗及檢疫。
我不知道,謝謝。
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於飼養繁殖中遺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圍捕,除情況緊急外,不得宰殺。
立法理由明定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遺失時之處理方式。
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輸入、輸出時,應由海關查驗物證相符,且由輸出入動植物檢驗、檢疫機關或其所委託之機構,依照檢驗及檢疫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檢驗及檢疫。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並作文字修正。 二、野生動物種類龐雜,不混過關,海關之查驗與相關罰則,非常重要。 三、野生動物之防疫與檢疫制度,必須儘速建立。
明定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遺失時之處理方式。
一、條次變更,並作文字修正。 二、野生動物種類龐雜,不混過關,海關之查驗與相關罰則,非常重要。 三、野生動物之防疫與檢疫制度,必須儘速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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