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野生動物保育法28

快速跳轉

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以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與國外學術研究機構進行研究、交換、贈與或展示者,應自輸入、輸出之日起一年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相關報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

立法沿革 2

(0780609 制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保育類或具有危險性野生動物之飼養或繁殖,得派員查核,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得拒絕。

立法理由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飼養繁殖保育類或具有危險性野生動物,得派員查核。

(0831027 全文修正)

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以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與國外學術研究機構進行研究、交換、贈與或展示者,應自輸入、輸出之日起一年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相關報告。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使中央主管機關容易掌握野生動物之調查及研究資料,俾利野生動物之復育及管理,爰規定研究者應提出相關報告及義務。

(0780609 制定)

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飼養繁殖保育類或具有危險性野生動物,得派員查核。

(0831027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為使中央主管機關容易掌握野生動物之調查及研究資料,俾利野生動物之復育及管理,爰規定研究者應提出相關報告及義務。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野生動物保育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8 條規定:「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以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與國外學術研究機構進行研究、交換、贈與或展示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8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3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