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獸醫師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獸醫師執業以申請執業執照之所在地為限,並應在經准登記之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必須聘請獸醫師之機構為之。但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急救或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