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獸醫師法8

快速跳轉
  1. 1.獸醫師歇業、停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十日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遷移至原行政區以外執業者,並應依第五條之規定辦理。
  2. 2.獸醫師死亡者,由其最近親屬或所在地戶籍機關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報告,並由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註銷其執業執照。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立法沿革 2

(0471230 制定)

獸醫師非加入所在地獸醫師公會,不得開業。

(0840106 全文修正)

獸醫師歇業、停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十日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核備。遷移至原行政區以外執業者,並應依第五條之規定辦理。   獸醫師死亡者,由其最近親屬或所在地戶籍機關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報告,並由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註銷其執業執照。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執業規定,修正文字;又遷移至其他行政區域者,已非原發照機關轄區,明定應重新申請執業執照。   三、參照醫師法第十條,增列第二項獸醫師死亡之報告規定,以便管理。

(0471230 制定)

獸醫師非加入所在地獸醫師公會,不得開業。

(0840106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執業規定,修正文字;又遷移至其他行政區域者,已非原發照機關轄區,明定應重新申請執業執照。   三、參照醫師法第十條,增列第二項獸醫師死亡之報告規定,以便管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獸醫師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獸醫師法第 8 條規定:「獸醫師歇業、停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十日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核備。遷移至原行政區以外執業…」(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獸醫師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獸醫師法第 8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4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