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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非加入所在地獸醫師公會,不得開業。
獸醫師歇業、停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十日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核備。遷移至原行政區以外執業者,並應依第五條之規定辦理。 獸醫師死亡者,由其最近親屬或所在地戶籍機關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報告,並由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註銷其執業執照。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執業規定,修正文字;又遷移至其他行政區域者,已非原發照機關轄區,明定應重新申請執業執照。 三、參照醫師法第十條,增列第二項獸醫師死亡之報告規定,以便管理。
獸醫師非加入所在地獸醫師公會,不得開業。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執業規定,修正文字;又遷移至其他行政區域者,已非原發照機關轄區,明定應重新申請執業執照。 三、參照醫師法第十條,增列第二項獸醫師死亡之報告規定,以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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