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於豬大腸桿菌( Escherichia coli) 各不同血清型菌之培養液或濾過液經殺菌添加佐藥製成製劑之檢定。
這項法規是指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其中第 107 條規定了檢定豬大腸桿菌的相關標準。根據衛生福利部的相關文件,《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第 107 條》是針對豬大腸桿菌各不同血清型菌之培養液或濾過液經殺菌添加佐藥製成製劑之檢定的法規。舉例來說,如果某家生產動物用藥品的公司申請檢定他們的豬大腸桿菌製劑,就需要根據這項法規進行檢定,以確保產品的品質和安全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