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參考資料中可以得知,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第178條對水禽小病毒活毒疫苗設定了特性試驗、無菌試驗、真空試驗、含濕度試驗、病毒含有量試驗、安全試驗、力價試驗和病毒迷入試驗等多項檢驗標準,以確保疫苗的品質和安全性。這些檢驗項目涵蓋了疫苗的物理性狀、無菌狀態、安全性、有效性等多個方面,並且有具體的方法和指標來評估,以確保疫苗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參考資料中還提到了使用較新的免疫學分析方法進行初步檢驗,如免疫學分析方法、氣相或液相層析質譜分析方法,以進行初步和確認檢驗,這些方法的使用符合科學性的規範,以確保檢測的結果準確無誤,並且具有證據能力。 在實際操作中,檢測檢驗標準的過程需要取得被檢樣者的同意,並且在符合相應法律原則的情況下進行,以保障人身自由和隱私等基本人權。 由此可見,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第178條對於水禽小病毒活毒疫苗的檢驗要求非常嚴格,並且使用了符合科學性規範的檢驗方法,以確保疫苗的品質和安全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