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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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第 4 條」所涉及的有關機關,主要指的是交通、海關、環境保護、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根據此法的相關規定,這些機關將有權進行相關的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此外,這些機關也應該會在執行植物防疫檢疫法的過程中,遵循相關的法規並且進行相應的督導和管理。 參考資料: 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根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相關規定機關與法規,所使用的參考資料來自最新的法律法規資料庫,並且提供具體的法條內容和相關解釋。
- 第六條條文
- 司法警察名詞
- 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 6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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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