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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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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設左列單位: 一、承保處。 二、給付處。 三、財務處。 四、企劃室。 五、資訊室。 六、稽室。 七、秘書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第3條的規定,勞工保險局設有承保處、給付處、財務處、企劃室、資訊室、稽核室和秘書室。這表示勞工保險局在組織上有這些單位來負責相應的業務。 參考資料: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84.11.08) 範例:根據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勞工保險局的組織結構必須包含以上列出的單位,這些單位各自負責保險相關的不同業務,並協助勞工保險局順利運作。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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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第 3 條規定:「本局設左列單位: 一、承保處。 二、給付處。 三、財務處。 四、企劃室。 五、資訊室。 六、稽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