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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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得設專案小組處理有關議案、重要問題及辦理選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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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5條,勞資會議可以設立專案小組處理相關議案、重要問題以及進行選舉工作。這條規定的目的在於提供一個更有效率的方式來處理特定議題,並且能夠更專注地解決重要的問題。根據法規,這個專案小組有權利在處理特定事項時做出決策,並且進行必要的選舉工作。這樣的規定是為了確保勞資會議能夠有效地運作,並且在處理重要議案時能夠有更具體的作法。這條規定的例子可能是在勞資會議中,面對一個特定的勞動條件議題時,可以成立專案小組來針對該議題進行討論和決策,並且負責相關的選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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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