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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裁決委員進行調查程序,每案每次調查會議支給調查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每案每位裁決委員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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