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15-1 條
- 1.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 2.前項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 二、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 三、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 四、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
- 3.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約定無效。
- 4.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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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 15 條之 1 規定,雇主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約定,須有專業技術培訓或合理補償,違反者約定無效;非可歸責勞工事由離職免賠。
Q · 公司綁我三年的服務年限合約有效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 15 條之 1,雇主要讓服務年限約定有效,必須四關全過:(1) 有提供真實的專業技術培訓或合理補償(一般入職訓練不算);(2) 年限與培訓成本、人力替補難度、補償額度成比例;(3) 違反前兩款者整個約定無效;(4) 非可歸責勞工的離職(被資遣、公司違法、公司倒閉)勞工完全免賠。實務上多數綁約合約倒在第一關。
白話解讀
你入職的時候 HR 遞給你一疊文件,裡面夾了一張「最低服務年限同意書」:接受公司培訓後必須做滿三年,否則賠償訓練費用二十萬。你簽了,因為不簽就沒工作。三個月後你發現這份工作跟想像的完全不同,想離開。二十萬的違約金像一把鎖,鎖住你的腳。這條法律就是那把鎖的驗鈔機。它告訴你:很多鎖根本是假的。雇主要綁住你,必須滿足兩個前提之一:真的花錢幫你做了專業技術培訓,或者提供了合理的留任補償。而且就算前提成立,綁你的年限還必須「合理」:培訓多久、花多少錢、這個職位找替代的人有多難、給你的補償有多少,都要綜合考量。不合理的部分,整個約定無效。不是減輕,是直接歸零。更關鍵的第四項:如果你被資遣、被逼走、公司倒閉,這些不是你的錯的情況,你完全不用賠。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15 條之 1 規範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有效要件,採「先要件後合理性」雙層審查:雇主須先具備專業技術培訓投入或合理補償(要件),再就年限長度與成本對價進行合理性評估,違反任一層次該約定整體無效;且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事由終止契約者,勞工完全免除違約金及訓練費返還責任。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勞基法 15 條之 1 是什麼?▾
規範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有效要件,2015 年增訂,將綁約合約合法性的判斷標準法制化。
Q2服務年限合約綁我幾年算合理?▾
看培訓成本、職位替補難度、補償額度綜合判斷,沒有固定年數,實務常用比例遞減認定。
Q3被資遣還要賠訓練費嗎?▾
不用。第四項明定不可歸責勞工的離職完全免除訓練費返還責任。
Q4違約金條款無效,公司還能告我嗎?▾
違約金條款本身無效,但公司若有實際培訓費用支出可能改依不當得利等請求權主張。
Q5派遣轉正職還要賠原派遣公司嗎?▾
不用。勞基法第 17 條之 1 第 6 項明文派遣勞工被要派單位聘僱不負返還訓練費責任。
Q6在職訓練算專業技術培訓嗎?▾
多數不算。法院傾向認定須有系統、可帶走、外部認證的培訓才符合第一款要件。
Q7公司有給補償金代替培訓也可以綁約嗎?▾
可以。第一項第二款承認「合理補償」作為綁約對價,常見於高階主管留任獎金。
Q8服務年限合約無效會影響我的年資嗎?▾
不影響。約定無效只針對綁約條款本身,勞動契約仍存續,年資、特休、退休金全部照算。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service_year_limit | non_compete_clause |
|---|---|---|
| 成立要件 | 須有專業技術培訓或合理補償(雙軌擇一) | 須有應受保護正當營業利益 + 接觸機密 + 合理代償等四要件全備(勞基法 9-1) |
| 限制階段 | 在職中:什麼時候能走 | 離職後:能去哪裡工作 |
| 無效效果 | 違反要件整體無效,不可酌減 | 違反要件整體無效,期間最長 2 年 |
| 不可歸責免責 | 第 15 條之 1 第 4 項明文勞工免責 | 第 9 條之 1 第 4 項:雇主未代償者勞工不受拘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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