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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 73 條(檢查員之職權)

  1. 1.檢查員執行職務,應出示檢查證,各事業單位不得拒絕。事業單位拒絕檢查時,檢查員得會同當地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強制檢查之。
  2. 2.檢查員執行職務,得就本法規定事項,要求事業單位提出必要之報告、紀錄、帳冊及有關文件或書面說明。如需抽取物料、樣品或資料時,應事先通知雇主或其代理人並掣給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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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基法第 73 條規定,勞動檢查員出示檢查證即可進入事業單位檢查,拒絕者得會同警察強制執行,並可調閱帳冊文件。

Q · 勞檢員突然到公司,能拒絕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 73 條第一項,檢查員執行職務時出示檢查證,事業單位不得拒絕;事業單位拒絕時,檢查員得會同當地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強制檢查。同條第二項授權檢查員要求提出報告、紀錄、帳冊及有關文件或書面說明;如需抽取物料、樣品或資料時,應事先通知雇主或其代理人並掣給收據。

白話解讀

你的老闆最怕的不是員工告他,是勞檢員按門鈴。這條賦予勞動檢查員一項企業無法拒絕的權力:亮出檢查證,你的公司就必須開門。不是「方便的話配合一下」,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拒絕?檢查員可以直接叫警察來,強制進入檢查。第二項更進一步:檢查員可以要求你交出出勤紀錄、薪資帳冊、加班紀錄、勞動契約等所有文件。藏起來、說找不到、拖延交付,都是在跟法律對賭。這條的存在意味著一件事:你公司的勞動條件,不是你說了算,是檢查員核實了才算。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 73 條為勞動檢查啟動條款,賦予檢查員兩大職權:第一項規範進入檢查權與強制執行配套(會同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第二項規範文件調閱權及抽樣程序保障(事先通知並掣給收據),構成台灣勞動條件查核制度的法律基礎。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勞檢員可以不預警直接到公司嗎?

可以。出示檢查證即得進入,無事先預約義務。

Q2公司拒絕勞檢會怎樣?

檢查員會同當地主管機關或警察強制檢查,並依勞動檢查法第 36 條處罰鍰。

Q3勞檢員要看哪些文件?

出勤紀錄、薪資帳冊、加班計算表、勞動契約、職災紀錄等與勞基法相關之所有文件。

Q4勞檢員可以拿走樣品嗎?

可以,但必須事先通知雇主或代理人並掣給收據,這是程序保障。

Q5出勤紀錄做兩套被勞檢抓到會怎樣?

勞基法罰鍰 + 可能觸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刑民並罰。

Q6勞工怎麼申請勞檢?

向當地勞動局或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申訴,可匿名(第 74 條保障身分)。

Q7勞檢處分能訴願嗎?

能。收到處分書 30 日內提訴願,但拒絕檢查的罰鍰另計。

Q8公司只有 5 人也會被勞檢嗎?

會。勞基法適用之事業單位不論規模都在檢查範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勞動檢查(本條)一般行政檢查
啟動門檻出示檢查證即可,無事先預告義務通常需事先通知或正式公文
強制執行手段會同主管機關或警察強制檢查通常需聲請法院核發搜索票
拒絕後果勞檢法第 36 條罰鍰 + 強制檢查依各別法律規定,多為單純罰鍰
抽取樣品事先通知 + 掣給收據依各別法律規定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労働基準法 第101条(労働基準監督官の権限)
🇰🇷 韓國근로기준법 제102조(근로감독관 등)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85-86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权)
🇩🇪 德國Arbeitsschutzgesetz § 22(Befugnisse der zuständigen Behörden)
🇫🇷 法國Code du travail Article L8112-1(pouvoirs de l'inspecteur du travail)
🇺🇸 美國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 8(OSHA inspection 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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