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3 條規定退休金以月退或一次領兩種方式發給,並由國庫補足低於兩年定存的最低收益保證。
Q · 勞退基金虧損會不會讓我領的退休金變少?
不會。低於兩年定存由國庫補足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3 條第二項,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運用收益不得低於以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不足部分由國庫補足。即使勞動基金操盤虧損,個人專戶仍享有兩年定存最低保證收益的政府兜底機制。第一項並提供月退休金(依年金生命表計算定期發給)與一次退休金兩種領取方式。
你每個月被提繳的 6%,不是放在銀行定存裡慢慢長利息,是被交給勞動基金運用局拿去投資全世界的股市、債市、不動產。賺的歸你,但這有一個你可能沒注意到的安全網:第二項白紙黑字寫「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不足的由國庫補足」。翻譯成人話:就算這幾年基金操盤虧爆,你的退休金帳戶至少會拿到兩年定存的最低保證,差額全民買單。這是全世界少有的「政府兜底的個人退休帳戶」。但也因為這個保證,第一項給了你兩條領取路線:月退休金(活到 90 歲就是賺)或一次領(拿一大筆自己運用)。每條路有不同的數學邏輯,選錯了可能差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3 條為個人退休金專戶領取規範,建立兩種領取方式(月退休金、一次退休金)與一個政府保證底線(國庫補足兩年定存最低收益),第三項並授權勞保局擬訂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與金額計算辦法,構成台灣勞退新制個人專戶請領的核心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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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減少到低於兩年定存利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3 條第 2 項明定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不足由國庫補足。這是台灣勞退新制獨有的政府兜底機制,私人退休基金與境外退休金都沒有,也是許多人選擇自提 6% 的關鍵理由。
沒有絕對答案,要看健康狀況與家庭狀況。月退用年金生命表計算,活到平均餘命以上(男約 78、女約 85)月退總額會超過一次領,但依第 24 條核付後不得變更。一次領適合有理財能力或需要立刻用錢的人。內行人提示:有慢性病或家族短壽史者一次領較合理,健康佳且有穩定家庭支持者月退才能發揮長壽風險的保障。
規定勞退個人專戶的兩種領取方式(月退、一次領),並建立國庫補足兩年定存的最低收益保證機制。
依個人專戶本金與累積收益,按年金生命表的平均餘命與利率計算的定期發給退休金,核付後金額固定。
勞退基金運用收益若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差額由國庫補足,是台灣勞退獨有的政府兜底機制。
由勞保局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精算表,記載平均餘命與利率,用以計算月退金額。
依個人專戶總額、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核付當時利率計算。以 500 萬專戶、60 歲核付為例約 2.3 萬/月,可上勞保局線上試算。
年滿 60 歲攜身分證、印鑑、存摺,向勞保局臨櫃或線上送件,選擇月退或一次領後核付。
退職所得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有定額免稅額(依年資計算),超過部分按累進稅率課徵,可上國稅局試算。
上勞保局網站查詢個人專戶累計金額,或臨櫃申請紙本對帳單,雇主每月也應書面通知提繳金額(第 21 條)。
活過平均餘命月退累計總額超過一次領,但選了月退依第 24 條不得變更。健康佳選月退、有重大疾病選一次領。
勞退是個人專戶(你提多少領多少 + 國庫保證),勞保老年給付是社會保險(依投保薪資與年資計算)。兩制可並存請領。
| 比較面向 | monthly_pension | lump_sum |
|---|---|---|
| 領取方式 | 依年金生命表分期發給 | 一次提領本金與累積收益 |
| 長壽風險 | 活越久領越多(超過平均餘命) | 用盡即無,需自行理財 |
| 短壽風險 | 未領完餘額由遺屬依第 26 條請領 | 全額已入手,無此風險 |
| 事後變更 | 核付後不得變更(第 24 條第 2 項) | 領完即終結 |
| 通膨抵禦 | 核付金額固定,不隨利率調整 | 可自主投資抗通膨 |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退休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如下: 一、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 二、一次退休金: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 依本條例提繳之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 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由勞保局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立法理由一、明定勞工所領取之退休金分為月退休金、一次退休金兩種,並明定計算方式。 二、勞工領取退休金時,歷年所提繳之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
退休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如下: 一、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 二、一次退休金: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 前項提繳之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以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有不足者,由國庫補足之。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由勞保局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使勞工退休金運用保證最低收益之計算內涵明確,以避免爭議,爰酌修第二項文字。 三、第三項酌修文字。
一、明定勞工所領取之退休金分為月退休金、一次退休金兩種,並明定計算方式。 二、勞工領取退休金時,歷年所提繳之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使勞工退休金運用保證最低收益之計算內涵明確,以避免爭議,爰酌修第二項文字。 三、第三項酌修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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