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 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勞工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時,應填具勞工退休金申請書。
- 勞工依本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時,應填具提前請領勞工退休金申請書;依該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請領者,並應檢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背面影本。
- 前二項請領人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另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