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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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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 3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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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依本條例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
規定請領勞工
退休金
時,應填具勞工退休金申請書。
勞工依本條例
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一項
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時,應填具提前請領勞工退休金申請書;依該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請領者,並應檢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背面影本。
前二項請領人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另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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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制度之適用及銜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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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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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監督及經費 §44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附則 §46
開新分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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