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38條,要請領勞工退休金,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需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應的文件,包括載有勞工死亡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死亡診斷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裁定或相當證明文件等。如果請領人與勞工非同一戶籍,還需要提供身分關係的相關文件。遺囑指定請領人則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遺囑影本。如果指定請領人有兩個以上,則需依照第27條第2項的規定辦理,並且如果遺囑有分配比例的話,請領人需在領取後自行分配。 這條法規的適用假如勞工退休後去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欲索取勞工退休金時,需要提交相應的文件,這些文件包括了證實勞工死亡的文件,以及遺囑指定請領人需要提供的文件。如果有兩個以上的指定請領人,還有相應的規定和程序需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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