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事業單位勞工查詢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時,監督委員會應予提供。
  2. 監督委員會未盡監督責任或處理失當時,當地主管機關得通知其改善或改組。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