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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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清冊之內容如下: 一、法院登記之財產。 二、未向法院辦理登記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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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