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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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加保者於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除不予傷病給付外,其他保險給付應依本條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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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第7條的規定,繼續加保者於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除不予傷病給付外,其他保險給付應依本條例規定辦理。 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之範例是「訴前,原告因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而後發生保險事故,並依法條求得保險給付。」這符合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第7條的規定,保險應依相關法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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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