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您提供的參考資料,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 52 條內容如下: 根據該條第一項,中央主管機關可以推動合理工作時間規範及促進縮減工作時間,進而促進職場工作平等及育嬰留職停薪權益之保護,並且補助與辦理教育訓練、活動、措施、設施及宣導。這些措施旨在推動勞工的工作與生活平衡。 根據該條第二項,中央主管機關可以訂定實施或補助計畫來辦理前述事項。 根據該條第三項,補助的申請可以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關機關或雇主擬定計畫書,然後送交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這些措施旨在促進勞工的工作權益和生活平衡。 參考資料來源: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範例:根據中央主管機關的補助計畫,某公司提出了關於推動合理工作時間規範和促進縮減工作時間的計畫書,並經過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接著得到相應的補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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