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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 4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雇主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前,應備置必要之急救藥品及器材,並公告下列資料: 一、減壓艙所在地。 二、潛水病醫療機構及醫師。 三、海陸空運輸有關資訊。 四、國軍或其他急難救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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