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18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從事高壓氣體消費設備之修理或清掃時,應於事前以不易與其內部氣體反應之氣體或液體置換其內部之氣體等防止危險措施後為之,且於其修理或清掃終了後,未確認該設施可正常安全運轉前,不得從事消費。
找編章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從事高壓氣體消費設備之修理或清掃時,應於事前以不易與其內部氣體反應之氣體或液體置換其內部之氣體等防止危險措施後為之,且於其修理或清掃終了後,未確認該設施可正常安全運轉前,不得從事消費。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