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91

快速跳轉
  1. 1.鍋爐經重新檢查合格者,檢查機構應在鍋爐明細表上加蓋重新檢查合格戳記(附表三十四),檢查員簽章後,交付申請人一份,做為重新檢查合格證明,以辦理竣工檢查。但符合第八十九條第二款之竣工檢查或定期檢查後停用或第三款,其未遷移裝設或遷移至廠內其他位置重新裝設,經檢查合格者,得在原檢查合格證上記載檢查日期、檢查結果及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
  2. 2.外國進口者,應在被檢查物體上明顯部位打印,以資識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91條規定,該條款主要針對鍋爐的重新檢查合格相關規定進行了明確的規範。根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89條的相關情形,對於已經符合檢查合格標準的鍋爐,應在明細表上加蓋重新檢查合格戳記,並經檢查員簽章後交付申請人,作為重新檢查合格證明,以辦理竣工檢查。若符合特定情況者,則在原檢查合格證上記載檢查日期、檢查結果及使用有效期限。此外,對外國進口的機械或設備,應在明顯部位打印以資識別。 參考資料: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89條 - 對於特定檢查合格的機械及設備的重新檢查合格之程序及規定。 例子:根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89條的規定,某公司重新檢查合格的鍋爐在明細表上加蓋了重新檢查合格戳記,並經由檢查員簽章後交付申請人,作為重新檢查合格證明,以便辦理竣工檢查。 「外國進口商品標示規定」 - 對外國進口商品標示的規定及要求。 例子:根據外國進口商品標示規定,外國進口的機械或設備應在明顯部位打印以資識別,以符合相關標示規範。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91 條規定:「鍋爐經重新檢查合格者,檢查機構應在鍋爐明細表上加蓋重新檢查合格戳記(附表三十四),檢查員簽章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9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