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醫療機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醫事人員及放射性物質之管理,應依醫療及游離輻射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根據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25條,認可醫療機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的相關人員及放射性物質的管理,應遵循醫療及游離輻射相關法規的規定。這意味著認可醫療機構在進行勞工健康檢查時必須遵守相關的醫療法規,特別是在使用放射性物質方面。 參考資料範例:根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2條,雇主應施行定期健康檢查,以及根據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2項,進行健康檢查的具體項目及期限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在這樣的法規框架下,認可醫療機構在辦理勞工健康檢查時就需要依照相關的醫療法規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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