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勞保局審本法規定之各項補助事項,得聘請專科醫師審查並提供意見,認有複檢必要時,得另行指定醫院或醫師複檢;所需費用,由勞保局負擔。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