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報登錄產品之型式,申報者應依製造者之產品型號定之。但產品無型號資料者,得以規格、文字或編碼組合為之。
  2. 前項型號、規格、文字或編碼,應具有顯著識別性,並由申報者於申報資訊登錄時定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第1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AI 深度解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