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報登錄產品之型式,申報者應依製造者之產品型號定之。但產品無型號資料者,得以規格、文字或編碼組合為之。
  2. 前項型號、規格、文字或編碼,應具有顯著識別性,並由申報者於申報資訊登錄時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