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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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及職安署必要時,得派員實地查訪受補助單位辦理情形,並得實施稽核及績效評估,以落實計畫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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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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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