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補助及職業傷病通報辦法10

快速跳轉
  1. 1.審議小組會議,由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2. 2.審議小組會議,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其決定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補助及職業傷病通報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補助及職業傷病通報辦法第 10 條規定:「審議小組會議,由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審議小組會議,應有全體…」(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補助及職業傷病通報辦法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