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員遴用及專業訓練辦法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勞動檢查機構之勞動檢查員,由所屬單位檢附資格證明、派令等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勞動檢查證。
- 勞動檢查機構之上級主管機關內負責督導勞動檢查業務之人員,中央主管機關亦得核發勞動檢查證。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勞動檢查員遴用及專業訓練辦法 第1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