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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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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解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之情形,試務辦理單位於每場次術科測試時,應填寫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考紀錄表。 前項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考核紀錄表,經紀錄有本辦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所列情事者,應將該考核紀錄表送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 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考核紀錄表,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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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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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第 25 條規定:「為瞭解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之情形,試務辦理單位於每場次術科測試時,應填寫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考核…」(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第 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