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9

快速跳轉

符合前條所列資格條件之人員,以研習職類相關科系畢業、實際教授研習職類相關課程並持有研習職類技術士證者,優先遴選參加監評人員研習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前述法條,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第 9 條規定,具備以下資格條件的人員優先遴選參加監評人員研習會: - 研習職類相關科系畢業 - 實際教授研習職類相關課程 - 持有研習職類技術士證 這表示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優先選擇參加監評人員研習會。這條法規的運作旨在確保監評人員具有相關的學術和實務背景,以更好地履行其職責。

  • 持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第 9 條規定:「符合前條所列資格條件之人員,以研習職類相關科系畢業、實際教授研習職類相關課程並持有研習職類技術士…」(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