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為鼓勵參與技能競賽,凡參與競賽之選手、裁判長、訓練老師、事業機構、學校、團體及相關機關等,具有優異成績或特殊貢獻者,本會得予以獎勵。
很抱歉,我不知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50條的具體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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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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