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認證單位辦理技能職類測驗作成之紀錄及文件,應保存五年。
對於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7 條,根據法條規定,經認證單位辦理技能職類測驗所作成的紀錄和文件,應當保存五年。這條規定主要是關於保存紀錄和文件的期限。根據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為保障資料紀錄的完整性和長期可追溯性,認證單位需要保存辦理技能職類測驗所建立的文件和紀錄五年。这样有助于保障認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有利於日後查證和管理。 參考資料: 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https://fam.taipei/News.aspx?n=A9CDFFFFFF18EB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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