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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法 第 27 條

私設職業介紹所,如有對於求職者收受介紹費,或違反法律上其他義務情節重大者,該管市、縣政府得封閉之。 對於前項處分不服時,得提起訴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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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職業介紹法第27條,私設職業介紹所若對求職者收受介紹費,或違反法律上其他重大義務情節,該管市、縣政府有權對其進行封閉處分。此外,若不滿意該處分,可提起訴願。 參考資料:根據最新的勞動部相關法規文件,私設職業介紹所不得對求職者收取介紹費,違反者將受到相應處罰。例如,如果某私設職業介紹所被發現對求職者收取介紹費,該管市、縣政府有權對其進行封閉處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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