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環境部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徵收費率或補貼費率之初審決議,應有該工作小組三分之二以上之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徵收費率或補貼費率經初審通過後,應即交付本會決議。
  2. 本會會議之決議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