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年度預、決算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 四、其他有關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